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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区人民法院:巡回普法效果好 助力乡村新风貌

2022-9-5 09:38| 查看: 91826| 评论: 0|来自: 南溪区法院

为进一步推进乡村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8月2日,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大观法庭到大观镇菜花村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公开审理一起赡养纠纷。

原告刘某已84岁高龄,年老体弱,无收入来源,独自居住在外出打工的孙子家中。刘某与已故的丈夫育有三子,大儿子已去世。据了解,此前原、被告双方已在村干部的组织下达成赡养协议,并一直按协议履行。直到2021年7月,小儿子张某丙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再支付老人的生活费和医疗费。无奈之下,刘某将两个儿子诉上法庭,要求二被告承担赡养义务。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年老体弱、行动不便,于是将审判庭“搬”到了老人家里。

庭审中,法官认真听取诉求及答辩意见,保障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权利,耐心细致地解答问题,有效缓解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同时,向二被告阐明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只要子女具有一定的赡养能力,无论年龄和生活条件如何,都该担负起赡养义务。

巡回审理持续了近三个小时,最后二被告均表示愿意承担赡养义务,但对赡养方式分歧较大,调解未果,法庭决定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就地开展了普法宣传,向旁听群众发放民法典、防范养老诈骗等普法宣传手册。

下一步,南溪区法院将持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把更多具有普法意义的庭审现场搬到人民群众身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用司法力量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推动乡村振兴发展。(丁清霞 李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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