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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文明之花别样红

2023-11-15 16:57| 查看: 2158| 评论: 0

今年以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以“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为宗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不断夯实文明创建工作,书写文明创建“乌兰答卷”。

常态化创建“结硕果”

将文明单位创建作为基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载体、有力抓手和提升公民素质、社会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根据省、州、县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从严把关,认真组织开展“五大创建”工作。齐抓共管、凝聚合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新水平;强化管理、激发动能,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实现新突破;统筹谋划、督促指导,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党育人、立德树人,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迈出新步伐;塑造品牌、加强宣传,推进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选树典型、榜样引路,推进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学习宣传展现新气象;健全体系、融入社会,推进志愿服务事业实现新发展。截至目前,乌兰县成功创建全国文明村2个;省级文明单位(村镇)14个;州级文明单位(村镇)49个,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2名。

规范化流程“出实效”

严格按照文明单位申报评选程序,根据各镇各部门各单位推荐申报情况,对文明单位进行综合审查、实地考察、征求意见、社会公示,并提交县文明委审定后及时报送和发布。一是坚持择优推荐。从严把关、优中选优,不搞平衡照顾,严明推荐标准,严格规范程序,切实挖掘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明显、群众高度认可、示范作用强的先进典型。二是坚持面向基层。深入挖掘基层一线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鼓励各类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参与申报评选,广泛发动干部群众支持创建、参与创建,实现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整体提升。三是坚持融入日常。把工作重心真正落实到常态化创建提升上,对“重评选轻创建”“重结果轻过程”的问题结合推荐申报进行纠正和治理。截至目前,共计申报县级文明村镇36个,文明单位70个,文明校园6个,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18名。

长效化宣传“出亮点”

紧盯新时代工作要求,勇担新时代使命任务,充分发挥工作职能,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利用乌兰发布微信公众号,开设“文明单位创建巡礼”“榜样就在身边”专栏,积极传播乌兰文明单位创建好声音,大力宣传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工作成效,充分展示先进典型优秀事迹,积极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截至目前,共发布图文信息19期。另外,积极与中央、省州各大媒体加强联系,有效扩大了乌兰县文明创建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推动乌兰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走深、走实、践出实效。

文明创建不停歇,文明新风在路上。下一步,乌兰县将进一步强化引导、创新思路、创设载体、丰富手段,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文明实践、环境整治、垃圾分类、讲文明树新风宣传等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引导全县干部群众成为良好风尚的推动者、城市文明的守护者、文明创建的践行者,着力打造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新乌兰。(乌兰县委宣传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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