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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跨省帮教+附条件不起诉促问题少年“再启航”

2022-10-26 16:46| 查看: 93458| 评论: 0

“检察官姐姐,我的大学通知书到了。一年的时间让我学到了很多、懂得了很多,我深深地认识到了自己犯的错……”小刚(化名)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第一时间向承办检察官分享这份喜悦。

2021年7月,17岁的小刚通过网络找到了一份可以轻松赚钱的“工作”——外租账号,对方承诺以一个微信账号一天400元的价格租用。小刚按照对方的要求,将自己和朋友的微信号租给对方获利1800元,不久后一起48万元的诈骗案在正阳县案发。

2021年9月23日,小刚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驻马店市正阳县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并刑事拘留。正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第一次见到小刚时,得知其今年刚上高三,明年将参加高考,学习任务很重,他的眼神中充满悔恨,言语中流露着对回归正常学习生活的向往。检察官向班主任了解情况后得知,小刚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劳动。2021年10月26日,在综合考量案件事实、性质及小刚归案后认罪悔罪情况后,该院本着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对小刚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日被取保候审,小刚重新返回校园。

2022年2月28日,该案被公安机关移送正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考虑到小刚是未成年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系高三在校学生,马上面临高考,为切实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该院依法对小刚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

该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正值疫情较为严峻的时期,为保证疫情期间的办案安全,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正阳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采用“线上”方式进行跨省帮教,对未成年人进行了社会调查、心理疏导等。在考验期间,该院整合各方力量,对小刚进行多维度法治教育,电话沟通对小刚进行心理疏导,对他们的父母开展教育,委托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落实监督考察,委托学校老师担任小刚的“一对一”管理人。管理人按照检察官制定的帮教计划,为未成年人实行精准帮教,并全程跟踪管理,对帮教内容、帮教措施、帮教效果进行全程记录,同时,出具阶段性帮教评估报告、制作帮教档案,作为下一步工作的重要参考,并配合检察官对被帮教人员进行定期考察评估。

经过一年的帮教,小刚不仅考上了大学,思想转变也很大。因小刚表现良好、符合法律规定,最终被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很快小刚将“再起航”,虽然他已拿到了这份沉甸甸的不起诉决定书,但帮教并没有结束,检察官将继续对小刚进行跟踪帮教,帮助他“无痕”回归社会。(陈婧 管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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