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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中国之治”进入新境界——党的十八大以来持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述评

2022-9-19 10:03| 查看: 50327| 评论: 0|来自: 新华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引领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显著增强。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021年12月3日,山西农业大学太谷校区的大学生们在老师的带领下诵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条文,共同参与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每年的全国“宪法宣传周”,全国各地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宪法宣传活动推动学习宪法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时光回溯,党的十八大闭幕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出席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举措和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大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一次镌刻在党的中央全会的历史坐标上。习近平法治思想,第一次系统、全面地展现在世人面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征程上树起一座新的里程碑。

2020年11月,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

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时代波澜壮阔的治国理政实践中应运而生,并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创新发展,日益成熟完备,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现美好法治愿景提供根本遵循,注入不竭动力。

“通过!”

2020年5月28日,北京人民大会堂,在经久不息的掌声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诞生。

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宣言书”,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标志性成果,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无不以法治为依凭、用法治作保障、由法治来贯彻。

高举思想旗帜,推进伟大事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

2021年初,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在这份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专门规划中,迈向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路线图”清晰可见——

2025年,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初步形成。

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基本形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构建起法治中国建设的“四梁八柱”。

“一规划两纲要”,确立了“十四五”时期全面依法治国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标志着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格局基本形成。

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推动司法改革向着建设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制度的宏伟目标扎实迈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印发,为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等干预司法增设“高压线”,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制度保障愈加完善;依法治省(市、县)委员会全面设立,加强各地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

十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顶层设计和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升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看,小江豚游过来了。”

一到夏天,在湖北宜昌葛洲坝下游江段,成群的江豚开始活跃起来,“拖家带口”,逐浪嬉戏。

“微笑精灵”江豚的成群出现得益于长江生态的持续改善,伴随着长江保护法等一系列保护措施的严格实施,这一江段的江豚家族连年“添丁”。

制定长江保护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保立法加快步伐,实现从量到质的全面提升,为生态环境治理提供强大助力。

法者,治之端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从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设立国家宪法日,到国歌法、国旗法、国徽法构成落实宪法规定的国家象征与标志重要制度;从通过新中国历史上首部民法典,到审议通过监察法、国家安全法、外商投资法等重要基础性法律……

党的十八大以来,截至2022年9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新制定法律70件,修改法律238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99件,作出法律解释9件。迄今现行有效法律共293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臻完善。

公平正义,国之基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无罪!”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历时21年的聂树斌案沉冤昭雪。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机关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张玉环案等刑事冤错案件得到依法纠正。

问题出在哪里,改革就指向哪里。

司法体制改革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错案发现、纠正、防范和责任追究机制,司法机关面貌一新,司法公信力、审判质效显著提升。

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实现管辖范围全覆盖,被群众称为“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全面建成运行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让公众知情权有更多的实现渠道;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推动履行“四大检察”职能……

改革举措环环相扣,步伐进一步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守护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治建设从法律体系向囊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的法治体系全面提升。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

一切为了人民,这是法治中国的目标指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法治维护人民权益、保障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凝聚起全体人民的法治信仰。

2021年10月的一天,在上海工作生活多年的黄慧欣喜万分。在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江苏路派出所,她为户籍在外地的孩子申领到一张身份证。

上海推出的“跨省通办”项目,为长三角区域内户籍居民异地工作、学习、生活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服务。

法治为经济社会发展赋能,推动“中国之治”迈向更高水平。

全面清理“奇葩证明”为群众减负,严格规范执法让权力不再“任性”,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执行与评估……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依法行政成为各级政府鲜明印记。

曾经,“门难进”“事难办”,老百姓对司法机关望而却步怎么办?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

聚焦老百姓的“急难愁盼”,一项项司法改革举措直击靶心。

立案登记制改革破解群众“立案难”,截至今年6月,全国法院累计登记立案13837.17万件,平均当场立案率达到95.7%。2017年7月至2022年6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7万余件。

人民法院宣告“基本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更好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迈出新步伐;健全完善“人人可享”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法律服务均等化、多元化、专业化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执法机关立行立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对法治的信心。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各地方各部门清理证明事项2.1万多项,有效解决了“奇葩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

全面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七五”普法顺利完成,公民法治素养明显提升。

……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刘奕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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