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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开出首张不文明交通行为罚单

2022-8-4 14:45| 查看: 242885| 评论: 0|来自: 西昌发布

“您好,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按照规定,驾驶证扣1分,并处50至100元的罚款。”8月3日上午9时许,在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顺河路口,一名男子驾车跨越双实线,被现场执勤交警抓了“现行”。据了解,这是西昌市“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启动后,西昌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对不文明交通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现场,西昌市公安局交管大队直属中队民警一边对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一边开具罚单。

“还真的要罚啊?”看到机动车跨越双实线被罚,现场市民议论纷纷,都在感叹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动真格、有力度。“被罚了肯定不好受,但对于不文明行为严加管理是好事儿,能显著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一旁的市民陈先生目睹了全过程。

据记者了解,当天还有7人因不文明交通行为,也收到了处罚单。其中,有4人因非机动车未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罚款10元至30元;有1人因乘坐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二种行为,罚款5至30元;有2人因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行驶车辆未停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扣3分,罚款50元。

据交警反馈,从上午宣传、执法情况来看,主要存在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不遵守信号灯通行,部分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违规载客的行为以及车辆违反道路交通法规行驶。对此,西昌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将加大警力,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力促交通文明行为的养成。

8月1日起,西昌交警部门将对文明城市22个巡查点位作为攻坚点,将航天大道、长安路等主要干道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市区主次干道、内街小巷进行严查严管严控,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下列交通文明行为规范:驾驶非机动车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不违反规定载人;驾驶机动车应文明规范停车,不占用人行道、消防通道、应急车道、非机动车道,不乱停乱放;行人过马路时要遵纪守法,走斑马线、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龙薪潼 张毅 刘月 方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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